中国消费者报北京报道(记者聂国春 裴莹)4月30日,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孙宏涛做客《中国消费者报》和今日头条财经频道联合推出的“消费热点解读”栏目,解读金融消费相关热点问题。
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近期引发关注,投资者质疑该产品设计存在问题。孙宏涛认为,“中行对该产品的风险等级没有向消费者做出明确适当的说明,对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没有进行良好的筛选。” 此外,他表示,这种情况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金融理财行业对于投资者的划分还不够清晰,抗风险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参与到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交易中的现象相对较多。
据媒体报道,“原油宝”在宣传时就以“水比油贵”来进行推销。孙宏涛建议,消费者在投资金融产品时,最为重要的就是将产品风险与自身抗风险能力相匹配,不能轻信投资机构的单方面宣传,在投资理财之前必须充分了解该产品和行业的特征。除此之外,在投资过程中,也要量力而行,通过配置不同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达到风险分散的效果,切记不可盲目投机。
以下为微访谈问答实录:
《中国消费者报》:中行原油宝事件近日发酵,并引发争议,投资者质疑该产品设计存在问题,您怎么看原油宝这一产品?
孙宏涛:原油宝是中国银行推出的一种与原油期货相挂钩的产品。个人消费者在购买后,由中国银行参与原油期货交易,个人消费者不直接参与期货交易。原油宝产品不具备杠杆效应,在正常情况下,风险实际上是相对可控的。但从本次事件来看,原油宝产品本身的风险控制出现了问题,在移仓的决策上出现了重大失误,导致投资者损失。
《中国消费者报》:有业内人士称,消费者购买的是原油宝理财产品,并不是原油期货,中行给消费者提供的是一个虚拟盘交易,期货方面的实际操作由中银国际对冲。因此,负价的损失应该由中行承担。24日,中行称“将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对此,您如何评价?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消费者追责的关键点在哪里?
孙宏涛:本次事件中消费者追责的关键点在于,一方面,中行对该产品的风险等级没有向消费者做出明确适当的说明,对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没有进行良好的筛选。《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九民会议纪要》)第76条规定“告知说明义务的履行是金融消费者能够真正了解各类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或者高风险等级投资活动的投资风险和收益的关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产品、投资活动的风险和金融消费者的实际情况,综合理性人能够理解的客观标准和金融消费者能够理解的主观标准来确定卖方机构是否已经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卖方机构简单地以金融消费者手写了诸如“本人明确知悉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等内容主张其已经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不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据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予支持。”中行在销售高风险的原油宝时存在与理财产品混在一起销售的行为,并没有尽到卖者尽责的要求。
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中行在穿仓之前没有进行相应的移仓操作,这一情况在侧面说明了中国银行产品的监管存在漏洞,这也是中行应当向消费者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原因。
《中国消费者报》:如果如中行所说,原油宝损失由投资者承担,也就意味着原油宝投资损失将出现赔光本金并倒欠钱的风险。但实际上,包括中行、工行等各大银行在推销原油宝产品时,只要风险测评在PR-3级以上的就可以购买,而银行理财产品3、4级的风险测评是顶多损失本金的。显然,银行的风险测评体系并不足以提示原油宝的风险。您觉得原油宝事件暴露了哪些行业问题?
孙宏涛:这种情况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反映了我国金融理财行业对于投资者的划分还不够清晰,合格投资者制度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抗风险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参与到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交易中的现象在金融实践中还十分普遍。
《中国消费者报》:虚假宣传是理财产品投诉热点,原油宝产品在宣传时就以“水比油贵”来进行推销。消费者在投资这类金融产品时应该注意什么?
孙宏涛:消费者在投资金融产品时,最为重要的就是将产品风险与自身抗风险能力相匹配,不能轻信投资机构的单方面宣传,在投资理财之前必须充分了解该产品和行业的特征。除此之外,在投资过程中,也要量力而行,通过配置不同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达到风险分散的效果,切记不可盲目投机。
《中国消费者报》:在今年的重点工作中,央行提出要彻底解决互联网金融风险,您对此怎么看?对于仍在投资P2P,以及遭遇延期兑付的投资者,您有什么建议?
孙宏涛:互联网金融是目前很火的一个领域,很多金融机构都逐步加入到互联网金融这个产业中去,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最近互联网金融行业十分火爆。在欢迎新生事物的同时,我觉得需要提醒普通的投资者,互联网金融目前仍然属于一个新兴领域,不论是金融产品还是法律监管都处于发展过程中,并不是十分成熟与完善,投资时需要特别谨慎。央行提出彻底解决互联网金融问题,与我国目前维护金融稳定的大趋势相契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一直是我国监管层的重点关注领域,这也体现了央行在这方面的决心。
《中国消费者报》:疫情让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大幅提升,但理赔难是重疾险常见问题,相关纠纷很多,您觉得背后原因主要是什么?
孙宏涛:重疾险的理赔的难点主要在于赔偿范围的确定上,很多投保人在投保重疾险后就认为高枕无忧了,很少会仔细分析重疾险的合同条款以及理赔条件,因此很有可能造成理赔过程中存在很多麻烦。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投保重疾险时应该详尽的阅读保险合同条文,在出现保险事故后积极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尽快准备好理赔资料,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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