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岗海关查获危险货物锂电池、蓄电池等1.3万余个

本文转自【海关发布】;

9月17日,皇岗海关在货运出口渠道查获无《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的锂电池、蓄电池、储能电源等危险货物1.3万余个。目前,该案已移送海关后续处置部门处理。

皇岗海关查获危险货物锂电池、蓄电池等1.3万余个

皇岗海关查获危险货物锂电池、蓄电池等1.3万余个

海关提醒: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供稿/ 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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