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终止上市
北京商报讯(记者 石飞月)5月14日,深圳交易所发布公告宣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13.4.6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年5月14日,深圳交易所决定乐视网股票终止上市。
公告显示,乐视网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该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2020年4月27日,乐视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二)(三)(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自深圳交易所作出乐视网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2020年6月5日)起,乐视网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乐视网提出复核申请且深圳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乐视网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交易所对乐视网股票予以摘牌。
乐视控股称乐视网董事长发布不实言论 贾跃亭早已不实际控制乐视网
北京商报讯(记者 石飞月)5月14日,乐视控股公司针对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在5月12日乐视网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发表的内容和言论进行了回应声明,特别指出:贾跃亭自2017年7月辞去乐视网董事长后就已不实际控制乐视网,其关联方乐视控股体系与乐视网共同担保的债务约为30亿元;并强调,虽然根据法律规定,贾跃亭的债权人确实不包括乐视网,但此次已将共同保证、连带债务也都纳入到贾跃亭个人债务重组方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