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张林霞 6月28日,融创中国(01918.HK)发布附有特定履行契诺的融资协议。
据公告显示,于2021年6月25日,公司作为借款人及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作为附属公司担保人,与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亦作为融资代理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内容有关最高额为3.5亿美元(或其等值)的融资。融资期限为自融资协议日期起为期36个月,融资所得款项用于集团现有债务再融资。
根据融资协议,倘(i)孙宏斌先生、其家族成员及家族信托以及其各自的联属人士不再合共实益持有(a)公司百分之三十或以上的已发行股本,或(b)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按可投票数至少百分之三十投票权的公司已发行股本;(ii)许可持有人不再共同控制公司;或(iii)孙宏斌先生不再为公司董事会主席,融资代理人将依照大多数贷款人的指示通过向公司发出事先通知,取消融资协议项下的融资并且宣布所有未偿还贷款连同应计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立即到期及应付。
一旦导致上市规则第13.18条下责任的情形持续存在,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继续于随后的中期及年度报告中作出相关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