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多措并举推动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财联社1月28日电,证监会发布《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指导意见》提出,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撰写与编制高质量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开展招股说明书撰写工作。在撰写招股说明书时,应当减少合规性信息和冗余信息,紧密结合发行人自身特点进行披露,并注重优化招股说明书语言表述和版式设计。同时,细化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合理信赖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或者基础工作的标准、程序;明确符合合理信赖条件的,可以依法免除行政法律责任。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自律监管和市场约束机制作用,引导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相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应当通过加强审核引导、完善制度规则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从严打击信息披露造假行为,牢牢守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底线。对于虽不构成信息披露造假,但招股说明书存在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相互矛盾、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等情形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确保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证监会:多措并举推动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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