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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中:战争保险产品承保比较谨慎,一般以附加险的方式

由 费玉荣 发布于 财经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俄乌冲突不断升级,紧张局势影响下,引发部分民众对战争的担忧。战争破坏力度大,将给民众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损失,不可估量。作为风险转移工具的保险,在战争爆发中,能派上用场吗?下一步,保险费率会随着局势产生怎样的变化?

2月25日,北京商报特邀财经专家全面进行分析,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一旦爆发战争,容易引发大量的人身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因此现实中客观存在战争保险的需求。战争保险能够使被保险人在交纳费后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通过保险机制使风险在各个被保险人之间得到分散,对出险的被保险人进行损失补偿。

不过,李文中也表示,由于战争所引起的损失往往比恐怖袭击更大,所以保险业对于战争风险的承保一直都比较谨慎。当前,普通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都不承保战争风险,对于因此战争引发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少数保险可以一定的方式承保战争风险。

“目前市场上见到的承保战争风险的保险主要有船舶保险附加战争、罢工险,远洋货物运输保险(包括邮包保险)附加战争险,飞机保险附加战争 、劫持险,出口信用保险(包括海外投资保险)承保战争责任引起的被保险人的损失,另外有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特约承保战争引起的人身伤残和死亡。由于战争风险属于巨灾风险,一般保险都将其列为责任免除(除外责任)。少数保险产品承保也比较谨慎,一般也以附加险(特约)的方式承保。出口信用保险出于保护本国出口的政策目标,一般有财政在背后兜底,所以主险在中直接承保战争风险。但是,由于核战争的风险太大,所有承保战争风险的保险一般都将核战争列为责任免除;有的保险还将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间的战争列为责任免除。此外,一般都注明一旦发生核战争或者常任理事国之间的战争保险责任立即终止。”李文中介绍道。

发生战争后,从理赔角度来看,保险公司是否会赔穿?李文中表示,由于总体业务规模不大,保险公司一般也严格控制承保条件与对象,对于正在发生战争的地区一般不保,且将核战争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间战争列为责任免除,因此在再保险的支持下保险公司赔穿的可能性很小。

伦敦保险市场于2月15日将“黑海和亚速海周围的乌克兰和俄罗斯水域”列入高风险地区名单,保险公司可能对相关保费进行调整,船舶进入上述区域将要被保险公司收取附加的保险费,期租船进入该区域也要按照战区约定履行义务。

在李文中看来,保险市场对保费进行调节是正常的,尤其是会随着俄乌局势变化而变化,如果冲突进一步升级,战争保险保费或将继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