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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首日涨122% 净现比低"不问不说"实控人曾行贿

由 童艳红 发布于 财经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9日讯 今日,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光电”,688665.SH)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开盘报61.00元,涨106.57%,盘中最高报79.30元,最低报46.50元。截至今日收盘,四方光电报65.50元,涨幅121.81%,成交额6.34亿元,换手率77.68%。 

  四方光电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连续三年一期低于营业收入。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四方光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5亿元、1.18亿元、2.33亿元、1.0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090.08万元、1.14亿元、2.11亿元、9527.72万元。 

  四方光电的净利润波动较大,且过去三年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低于净利润。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四方光电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86.75万元、1104.79万元、6494.96万元、2334.6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9.45万元、950.71万元、4748.52万元、1509.83万元。 

   

  四方光电预计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39.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14.37万元,同比增长41.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58.44万元,同比增长56.96%。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四方光电的负债总额分别为8255.30万元、6570.81万元、8011.90万元、8017.46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为1.45亿元、1.63亿元、2.39亿元和2.42亿元。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四方光电的货币资金分别为426.79万元、1648.01万元、2984.30万元和3007.11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8%、16.22%、17.05%和16.85%。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500.00万元、8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40%、18.21%和13.77%。 

   

  四方光电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但仍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四方光电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81%、40.26%、33.56%、33.1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陪平均值分别为25.37%、24.34%、23.08%、21.34%。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230.15万元、2478.47万元、4140.01万元、4778.46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99%、24.39%、23.65%和26.60%。同期坏账准备分别为625.18万元、636.05万元、696.82万元、739.1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一定波动且低于可比公司均值。报告期各期,四方光电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54次、3.94次、5.87次、2.05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9.22次、11.64次、10.19次、4.38次。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33.90万元、4551.71万元、7711.74万元和7608.1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68%、44.80%、44.05%和42.64%。 

   

  四方光电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9次、1.33次、1.72次、0.70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08次、3.01次、2.97次、1.32次。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友辉早年间涉一起行贿事项,熊友辉曾于2010年至2011年期间向原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屈锋提供过资金12万元。在最初的招股书以及首轮问询答复中,公司均未主动对该行贿事项予以披露,直到第二轮问询后,四方光电才在招股书中更新披露上述事项。 

  四方光电于2020年9月8日通过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72次审议会议审议,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有关规定、2018年估值和2020年预计市值以及净利润和净资产增长情况,说明将2019年估值认定为人民币4.725亿元的合理性;(2)分析如采用2018年估值和2020年预计市值的平均值作为2019年授予日股权的公允价值,对发行人报告期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分析报告期业绩出现大幅增长,是否主要受到政策因素的驱动,与重要客户在2020年终止独家购销协议,是否表明该等政策驱动因素已渐消退,未来是否可能将采用降价等手段维持市场份额、削弱自身盈利能力。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自身部分核心部件依赖进口、在气体传感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低、与主要竞争对手采用的技术存在差异等情况,说明自身产品是否存在市场前景受限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四方光电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数量为17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53元/股,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曾军、周威。四方光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1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亿元。 

  四方光电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1.13亿元。2021年2月4日,四方光电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70亿元,分别用于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新建年产300万支超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生产项目、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四方光电本次上市发行费用总额6004.88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4075.81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828.00万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58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四方光电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87.50万股,获配金额为2583.88万元,限售期为24个月;富诚海富通四方光电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158.40万股,获配金额为4677.61万元,限售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