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险集团公司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促进金融保险业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图片来源:新华社
办法显示,设立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报银保监会审批,投资人应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公司股东资质条件,股权结构合理,且合计至少控制两家境内保险公司50%以上股权。
办法明确,加强保险集团公司治理监管,保险集团公司应具有简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权结构,与下属成员公司股权控制层级合理;保险集团公司可以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境内非保险类金融企业重大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集团上一年末合并净资产的30%。
办法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及其保险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非保险子公司,应当有利于优化集团资源配置、发挥协同效应、提升集团整体专业化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有效促进保险主业发展。不得为非保险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向非保险子公司提供借款,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集团公司应建立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管控集团风险,并关注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集中度风险、非保险领域风险等。
截至2020年末,我国共有13家保险集团,总资产22万亿元。(记者谭谟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