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1月25日消息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周五裁定,北大方正集团的重整计划草案的提交期限延长至4月30日。裁定书显示,北大方正集团管理人1月11日提出申请,将提交草案的时间延期三个月至4月30日,称正在对意向战略投资者最终提交的投资方案开展评价工作,战略投资者暂未确定,重整计划草案尚不具备制定的基础条件。
2019年年底,方正集团出现无法按期足额偿付债券本息情形。2020年2月19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方正集团重整,并于当日指定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大成律师事务所等组成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7月31日,经过听证程序,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方正集团与旗下4家产业集团实质合并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