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4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3153 亿元,同比增长17.7%,两年平均增长4.3%;环比增长0.32%。
按经管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8888亿元,同比增长17.6%,两年平均增长4.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265亿元,同比增长17.8%,两年平均增长4.3%。
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29776亿元,同比增长15.1%,两年平均增长4.8%;餐饮收入 3377 亿元,同比增长 46.4%,两年平均增长 0.4%。
从商品类别看,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13个商品类别同比增速超过10%。从两年平均增速看,除家电类商品外,其余商品类别商品零售额均为正增长。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等10类商品零售额两年平均增速均超过10%。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