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 今日,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法本信息”,300925.SZ)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开盘报36.00元,涨79.28%,盘中最高报78.88元,最低报36.00元。截至今日收盘,法本信息报53.01元,涨163.99%,成交额8.76亿元,振幅213.55%,换手率67.72%。
过去三年一期,法本信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不及同期营业收入。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法本信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32亿元、7.82亿元、13.07亿元、7.9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99亿元、7.05亿元、12.05亿元、6.83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法本信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85.09万元、6516.59万元、9595.44万元、4777.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45.04万元、5839.98万元、9009.33万元、4350.0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70.93万元、1276.35万元、4062.49万元、-8129.25万元。
过去四年一期,法本信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的差距逐年扩大。2016年度至2020年1-6月,其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金额分别为-942.70万元、-1914.16万元、-5240.24万元、-5532.95万元、-1.29亿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法本信息资产总计分别为2.56亿元、3.98亿元、6.61亿元、7.86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3686.44万元、7910.88万元、1.44亿元、1.36亿元。
上述同期,法本信息负债合计分别为8442.09万元、1.61亿元、2.48亿元、3.26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910.00万元、4110.00万元、3168.61万元、9237.42万元。
2020年1-9月,法本信息营业收入为13.21亿元,同比增长44.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300.63万元,同比增长21.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28.60万元,同比增长16.06%。
法本信息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8.50亿元至19.50亿元,同比增长41.58%至49.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亿至1.20亿元,同比增长14.64%至25.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亿元至1.10亿元,同比增长11.00%至22.10%。
法本信息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的提供商。公司基于对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结合客户的业务场景,为客户在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中的不同需求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法本信息本次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3237万股,发行价格为20.08元/股,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孙小丽、汪建华。法本信息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5亿元。
法本信息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多1.27亿元。法本信息于12月2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58亿元,其中3.07亿元用于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3114.42万元用于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6281.66万元用于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70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法本信息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6487.24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4575.4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1010.00万元,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400.00万元。
此外,招股说明书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木加林、嘉嘉通、耕读邦、深圳市法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法本电子”)、深圳市金之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人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研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通过深圳法本电子间接控制上海法本电子以及法本电子(香港)。
值得关注的是,法本信息与实控人的深圳法本电子出现了共用商号“法本”。
深圳法本电子成立于2013年6月21日,注册资本为128.00万元。深圳法本电子股权结构为严华持股61.09%,邱春城持股21.87%,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3.13%,陈文慧(严华配偶)持股3.91%。深圳法本电子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研发、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圳法本电子总资产2.93亿元,净资产3268.08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1040.94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深圳法本电子总资产3.00亿元,净资产5185.35万元,2020年1-6月净利润1868.57万元。
法本信息和深圳法本电子不仅共用商号,就连两企业官网展示的商标图也极为相似,如下图所示:
截图来自法本信息官网
截图来自深圳法本电子官网
据壹财信,商号是企业长期运营中形成的企业信誉的一部分,作为企业区别于同行的自身独特性、识别性,是企业名称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商号不仅是识别企业的重要标志,也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