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控股股东股权竞拍成功 三年年报虚假记载已遭行政处罚

2021年4月30日,亚太药业(002370)公告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亚太药业9,500,000股、6,500,000股股票已于2021年4月13日被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竞拍成功。近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关于股份拍卖的具体情况如下: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钟婉珍因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亚太集团持有的亚太药业9,500,000股、6,500,000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亚太集团持有的亚太药业9,500,000股、6,500,000股股票已于2021年4月13日被百川瑞吉(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竞拍成功。

亚太药业:控股股东股权竞拍成功 三年年报虚假记载已遭行政处罚

子公司违规担保年报虚假记载被处罚

2021年4月21日晚,亚太药业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1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0,053.27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470.9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351.7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1.65%、12.37%和23.29%。2017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608.2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0,18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370.78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6.26%、16.96%和31.08%。2018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731.6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0,817.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87.0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3.54%、14.73%和27.70%。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亚太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此外,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任军、陈尧根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表示,在2017年4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亚太药业,且在2020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亚太药业的亏损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亚太药业股民可以通过报名参加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组织的亚太药业个股索赔诉讼中来,目前俞强律师团队已经开通小程序“俞强律师”,供索赔股民在线登记索赔申请。此次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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