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以墨
A股上市公司ST北文(000802)曾经一度是A股影视行业中的明星公司,爆款电影《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都是由其制作出品。但两年前开始该公司业绩突然“爆雷”巨亏,近日更是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监管层的事先告知书下达,表明ST北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经调查完毕。公司接到正式罚单只是时间问题,一旦财务造假被坐实,ST北文后续将面临大批股民索赔。”刘律师表示,此前关于类似财务造假引发的投资者索赔胜诉案例很多。
虚增利润1.9亿 ST北文拟被证监会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ST北文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16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因ST北文证券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上登记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2021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北京文化公司《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时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30万元罚款;对陈颖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贾园波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陶蓉等12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3万元罚款。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于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发送邮件到[email protected],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索赔。
爆款电影不断 业绩却持续亏损
ST北文曾一度成为A股影视行业中的明星公司,爆款电影《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都是由其制作出品。但是2019年开始,ST北文业绩突然“爆雷”,当年亏损23.06亿元,同比下滑1943.12%。
进入2020年,因疫情冲击影视行业,以及受疫情、主要演员社会舆论事件影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当年录得归母净亏损7.67亿元。ST北文在答复监管机构的年报问询函时表示,由于疫情原因,行业内多家客户信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出现无力偿还或无法履约的情况。基于客户的经营现状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迹象,单独计提坏账准备3.26亿元,合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87亿元。
对于连续两年大幅亏损,ST北文分别进行了解释:2019年公司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原因是受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原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公司对这两家公司商誉及其他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和商誉减值准备。2020年公司净利润持续亏损,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影视行业遭到巨大冲击,尤其是2020年上半年全国影院暂停营业、剧组长期停工,从生产制作到发行放映,公司电影业务受到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原旅游业务相关资产剥离,无旅游业务收入。
进入2021年,这样的情况似乎依然没有太大好转。根据ST北文七月份发布的业绩预告披露,公司预计2021年1-6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0.00万至-3650.00万,同比变动19.90%至43.23%。公司基于以下原因作出上述预测:本报告期公司取得电影《沐浴之神》等影视项目部分收入,受电影项目收入确认周期影响,电影《你好,李焕英》等影视作品尚未计入上半年业绩。同时,ST北文的股东西藏金宝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函。
随着ST北文业绩不断下滑,公司股价也一路下跌。目前股价在4元左右,相较股价最高时的42.71元/股,已跌去近九成,市值也跌落至如今的31.00亿元。
这些股民可以加入索赔队伍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公司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新媒体等业务板块。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综艺、新媒体、旅游景区。
据悉,目前ST北文收到的是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公司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很快就会下达,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法院将受理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及时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邮箱suopeibao@126com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