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0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峡江农商银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80万元,4名责任人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下同
据文号为吉金监罚决字〔2023〕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峡江农商银行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支付土地出让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转嫁押品评估费等三项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决定对峡江农商银行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号为吉金监罚决字〔2023〕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峡江农商银行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曾凡刚,对峡江农商银行信贷资金被挪用支付土地出让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借名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文号为吉金监罚决字〔2023〕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峡江农商银行副行长陈梅刚,对峡江农商银行信贷资金被挪用支付土地出让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借名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文号为吉金监罚决字〔2023〕1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峡江农商银行三农事业部总经理袁静华,对峡江农商银行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借名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文号为吉金监罚决字〔2023〕1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峡江农商银行营业部总经理席俊,对峡江农商银行信贷资金被挪用支付土地出让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借名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峡江农商银行网站信息显示,2023年10月27日,该行注册资本由170325990.00元变更为175435770.00元。另外,上述4人中的陈梅刚为该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