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自由今日大马报
海外网7月28日电 据《自由今日大马报》(Free Malaysia Today)7月28日报道,马来西亚法院裁定前总理纳吉布(Najib Razak)在与国家财富基金(1MDB)有关的案件中全部7项贪腐指控罪名成立。
高等法院法官莫哈末·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表示,检方证明了本案的合理性。此前,法院已判决纳吉布在1MDB子公司SRC公司案中7项表面罪名成立,SRC公司案于7月28日完成一审审判程序,正式宣判。
纳吉布2009年担任总理后设立名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的国家财富基金。此前,纳吉布被指控在涉及“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的交易中牟利4200万林吉特。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于2019年11月11日,裁决纳吉布因涉SRC国际案所受到的3项背信、3项洗钱和1项滥用权力指控全部表面罪名成立。
此外,纳吉布自2018年以来,先后受到40余项指控,这些指控大多与“一马公司”相关。但包括SRC国际案在内,纳吉布否认了对自己的所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