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鸿 7月3日,葛洲坝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95号),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