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年内受理涉上市公司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6日电 6日,最高检与证监会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今年以来,受理的欺诈发行、违规披露等涉上市公司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最高检:年内受理涉上市公司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 来源:最高检网站

据郑新俭介绍,从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类型来看,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证券交易环节的犯罪相对较多,占65.7%。但今年以来,受理的欺诈发行、违规披露等涉上市公司犯罪案件明显增多。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当前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有四个特点。

一是“新”,证券期货犯罪涉及产品从股票、期货发展到私募债券、期权,作案领域由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向新三板市场蔓延,还出现了跨境、跨市场犯罪案件,利用新概念、新技术实施犯罪案件也在持续增多,无论是犯罪类型、涉及领域还是犯罪方法手段都呈现出新的态势。

二是“专业”,从事证券期货犯罪的大部分人员,是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或者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专门中介机构,这些人员都掌握专业知识,相互之间分工精细,且作案设备精良,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很高。

三是“隐蔽”,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案件中信息传递方、接收方通常会形成攻守同盟,常常出现“零口供”,这次发布的王某等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就是此例。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中,有的操控亲友账户以及其他非法获取的账户进行交易,有的依托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特定金融机构的特殊业务隐藏真实身份,查证交易账户实际控制人难度大。

四是“逐利”,无论是上市公司法人、高管、股东还是证券期货从业人员,都为了牟取私利罔顾法律、毫无底线,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6个典型案例中,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非法获利都在千万元以上。

另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滕必焱会上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证监会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10件,市场禁入决定82件,罚没款金额193.04亿元。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包括6个刑事犯罪案例和6个行政违法案例。其中6个证券违法典型案例分别是: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华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通某投资公司操纵证券市场案、周某和内幕交易案、吉某信托公司内幕交易案。(中新经纬APP)

作者:张澍楠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978 字。

转载请注明: 最高检:年内受理涉上市公司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