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6月13日,捷玛股份(证券代码:873302)股东聂保华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质押182.01万股,用于贷款。
股东冯育周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质押182.01万股,用于贷款。
据挖贝网了解,股东聂保华、冯育周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合计质押364.02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61%、4.61%。质押期限为2022年6月9日起至解除质押日止。
据了解,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一致行动人聂保华、冯育周将其股份质押给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该质押主要用于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的短期借款950万元提供担保措施,聂保华、冯育周系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占股45.60%。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捷玛股份设有专门的技术研发部门,负责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运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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