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成投资者关注热词 多家上市公司回应关切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9月3日,众多投资者通过互动平台,提问上市公司有无持股新三板挂牌公司。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3日19时,有20多家上市公司作出回应。其中,达安基因目前参股公司中有8家在新三板挂牌,其中3家为创新层公司。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举措,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必然会全面提升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改革不仅意味着新三板精选层法律地位的提升,更将有效提升市场效率、激活市场活力,引导资源更多关注优质中小企业。 

  积极回应 

  从多家上市公司的回复内容看,市场看好北交所的组建。大富科技表示,公司旗下有新三板公司,北交所的设立将为公司带来更好的资本市场助力。 

  综艺股份表示,公司控股子公司毅能达于2016年挂牌新三板,2017年进入创新层,目前整体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将密切关注北交所上市相关政策的进展,未来毅能达如有上市计划并达到北交所上市相关要求,公司将按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利欧股份表示,公司目前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浙江大农股份2450.31万股。目前,浙江大农处于上市辅导期,北交所上市也是一个考虑途径。 

  记者梳理发现,挂牌公司进入精选层意愿较为强烈。例如,华伍股份表示,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贸流体处于精选层辅导期,力争早日进入精选层。 

  银轮股份表示,公司有新三板公司九州量子部分股权,后者属于创新层公司,正积极争取申报精选层。珠海港表示,旗下子公司珠海港昇已进入创新层,正在积极推进精选层申报工作。 

  更多上市公司则回复了有无持股新三板公司的情况。立中集团表示,公司于2018年与河北省冀财基金、保定市产发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石家庄高新区京保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由公司子公司天津四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目前该基金投资的合佳医药和城兴股份两家企业处于新三板创新层。 

  诺普信表示,参股公司南通泰禾在申请IPO,一家控股、两家参股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省广集团表示,目前公司参股两家新三板公司,分别为新媒体、易简集团。东方国信表示,公司参股子公司海芯华夏为新三板公司,但非创新层公司。 

  券商迎利好 

  银泰证券股转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认为,北交所将在未来形成巨大的市场增量,带动佣金、资管业务、研究业务、基金业务收入相应增加。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表示,券商既是新三板主办券商也是做市商,成立北交所后,券商将增加更多上市投行业务、经纪业务。 

  9月3日,天风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等多家上市券商被投资者咨询。长江证券回复称,公司在新三板业务上持续投入,经过多年发展,推荐挂牌、股票发行、持续督导等各项业务指标均位居行业前列,呈现稳健均衡的发展特点。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新三板深化改革、设立北交所契机,提高对成长型企业的服务资源有效配置,夯实公司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助力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成长发展。 

  第一创业回复称,公司将积极把握改革机遇,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二季度做市商评价结果显示,14家做市商获不同比例的交易经手费减免。其中,九州证券、安信证券、开源证券获全免资格。 

  据了解,做市商评价体系从做市规模、流动性提供和报价质量三个方面共设置7项评价指标,对做市商的做市行为进行多维度评价,对综合排名处于前列的做市商给予不同程度的交易经手费减免,鼓励引导新三板做市商积极、合规开展做市业务。 

  全国股转公司数据显示,截至9月3日,开源证券、申万宏源、九州证券三家券商的做市数量位居前三,分别为95家、93家和77家。 

  价值凸显 

  新三板不乏“专精特新”等资质相对较好、具有增长潜力的公司。自2018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启动以来,累计有783家公司成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或曾在新三板挂牌公司,目前在精选层挂牌的企业有6家。 

  值得注意的是,精选层公司获得大量机构资金垂青。Choice数据显示,在66家精选层公司中,有49家公司实施了战略配售,富国基金、嘉实基金、招商基金、汇添富基金等公募基金参与了多家公司的配售。 

  多家投资机构(公募/私募/券商)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坚定看好新三板发展,持续关注精选层的投资机会,近期已增持部分具有投资价值的精选层股票。 

  市场人士表示,长期来看,具有业绩支撑的转板概念公司经过价格回调后,投资价值进一步凸显。投资者更应关注企业质地,在估值相对偏低的标的中挖掘投资机会。从估值差异来看,包括精选层在内的新三板公司整体估值偏低,具有较高估值上升空间。 

  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处了解到,全国股转公司将在证监会的领导下做好北交所建设各项工作,持续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推动解决各类长期资金入市障碍,创新完善市场发行、交易、并购、投资者保护等环节基础制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该人士表示,北交所设立后,在北交所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基金财产可投资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管理人可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开展投资。全国股转公司鼓励和支持公募基金存量产品和新设增量产品积极参与投资北交所上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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