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倒手”子公司股权,中孚实业九折现金收购,口袋里钱却不够?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梁春富

控股股东“倒手”子公司股权,中孚实业九折现金收购,口袋里钱却不够?

完成重整后的铝业龙头中孚实业(600595.SH)再一次推进股权收购。9月22日,中孚实业披露收购方案,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下称“豫联集团”)所持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孚铝业”)25%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前,中孚实业持股中孚铝业51%,豫联集团持股中孚铝业49%。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中孚铝业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3.86亿元。经中孚实业与豫联集团协商,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为12.12亿元,为中孚铝业25%股权评估价值的90%。本次中孚铝业25%股权收购价格较账面价值增值率为5.09%。

收购完成后,中孚实业将持股中孚铝业76%。中孚实业主营业务为铝及铝精深加工,配套煤炭开采、火力发电、炭素等产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易拉罐罐体料、罐盖料、拉环料等。中孚铝业是中孚实业的重要子公司。

截至目前,中孚铝业本部具有25万吨/年电解铝产能;中孚铝业子公司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林丰铝电”)和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高精铝材”)分别具有25万吨/年“绿色水电铝”产能,中孚铝业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正在建设50万吨/年铝循环再生项目。

从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来看,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孚铝业资产总额为65.62亿元,负债总额为12.2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6.13亿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36.04亿元,归母净利润为2.95亿元。

对于此次收购的目的,中孚实业称,系可提升电解铝和“绿色水电铝”权益产能,符合中孚实业“绿色化”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中孚实业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支付安排,本次交易总价款为12.12亿元,分两期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其中,第一期:自协议生效后60日内,中孚实业向豫联集团支付交易总价款的51%,合计6.18亿元;第二期:2024年10月10日前,中孚实业需向豫联集团剩下的49%收购款,合计5.94亿元。

从中孚实业账面资金来看,截至2023年6月30日,其账上总现金为9.01亿元,不足以覆盖上述总计12.12亿元的股权收购款。这或许是公司采取“分期付款”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23年中报披露,公司短期负债1.12亿元,且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还有9.12亿元。如果完全依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内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另外,由于有色金属价格波动以及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中孚实业电解铝业务、铝精深加工业务的盈利空间同比收窄,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6.84亿元,同比下降9.69%,净利润4.14亿元,同比下降57.91%,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

事实上,近一年多以来,为了实现50万吨绿色水电铝的产能转移,以及将优质资产纳入公司的目标,中孚实业频频推动并购事项。2022年10月31日晚间,中孚实业发布公告,拟以8.26亿元的价格收购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豫恒)100%股权。

中孚实业这次收购主要是奔着四川豫恒实控的广元高精铝材而来,该公司具有25万吨/年绿色水电铝产能,在建项目已于2022年9月底全部投产转固。

不仅如此,2022年5月27日,中孚实业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其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持有的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林丰铝电”)30%的股权,收购价格10.26亿元。

而林丰铝电享有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100%股东权益,后者拥有25万吨/年“绿色水电铝”产能。中孚实业称,本次收购完成后,可增厚提升上市公司业绩;新增“绿色水电铝”权益产能可同公司下游铝精深加工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中孚实业仅靠自有资金收购四川豫恒稍显乏力。

2023年3月15日,中孚实业披露公告称,董事会通过一项贷款决议: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47亿元授信额度,资金用途为支付收购四川豫恒股权收购余款,并以子公司价值4.68亿元的机电设备作为抵押,同时以广元高精铝材51.51%股权作为抵押担保。也就是说,为完成这笔8亿元的收购,中孚实业不仅要从外部贷款,还要把买过来的子公司股权作为还款保障。算上收购中孚铝业的12.12亿元,中孚实业近一年来,对外收购总价款超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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