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6月29日,中国天保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公布了关于2019年年报的澄清公告。
天保集团在公告中称,经确认,公司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应就(其中包括)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的资本化发行的影响作出调整,犹如资本化已于所呈列的最早期间开始时发生。
因此,2019年业绩公告及2019年年报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应分别为62,796.7万股股份及59,999.9万股股份而非14,468万股股份及不适用。
观点地产新媒体翻阅获悉,经天保集团已厘清及确认,2019年业绩公告及2019年年报中,该公司2019年度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应为人民币0.51元而非人民币2.2元,且该公司2018年度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应为人民币0.18元,而非不适用。
同时,天保集团称,公司亦谨此澄清,2019年年报中资本化发行的日期应为2019年11月11日而非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