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调整会计差错 九芝堂收深交所监管函

  中国网财经5月19日讯 今日,九芝堂(SZ:000989)董事会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九芝堂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7至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显示,经查,公司全资子公司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1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发生销售退回3935.33万元,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但九芝堂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将销售退回对当期收入的影响反映在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中,导致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了2017年、2018年的财务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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