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自2020年7月22日起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案,此次修订内容如下:
一、指数样本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从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的证券,从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计入指数。
二、日均总市值排名在沪市前10位的新上市证券,于上市满三个月后计入指数,其他新上市证券于上市满一年后计入指数。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证券将依据修订后的编制方案计入上证综合指数。
此外,为及时反映科创板上市证券的表现,为市场提供投资标的和业绩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7月22日收盘后发布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历史行情,7月23日正式发布实时行情。上交所表示,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样本空间包含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及红筹企业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存托凭证。
样本股包括华兴源创、中国通号、金山办公、中微公司等50只股票。
上交所同日发布答记者问,对于市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答:
问题1:请介绍一下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的背景。
答:上证综合指数发布于1991年,是A股市场第一条股票指数,核心编制方法沿用至今。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多有呼声,类似“上证综合指数失真”“未能充分反映市场结构变化”等意见频频出现,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在内的市场专业人士再次提议对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法进行完善。
为充分响应市场呼声,进一步提高指数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更加准确表征上海市场整体表现,上交所、中证指数公司在充分听取市场意见、研究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变化、借鉴指数编制国际经验基础上,一直研究并慎重启动了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工作。
指数编制遵循科学性要求,对上证综合指数的样本空间、选样方法及样本调整等指数编制要素逐一梳理,形成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方向。在此基础上,多次组织召开指数编制修订专题研讨会,并于近期建立指数编制专家咨询机制,积极征询基金公司、保险资管、境内外指数公司等机构及高校、研究所等专家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方案,即剔除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延迟新股计入时间,科创板证券纳入上证综合指数样本空间。
上交所表示,指数编制修订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上证综合指数的市场代表性与稳定性,使上证综合指数更加准确表征上海市场整体表现,更加充分反映上海市场结构变化,为投资者观测市场运行、进行财富管理提供更理想的标尺。
问题2:为什么对新股计入上证综合指数时间进行调整?
答:新股计入指数的时间是上证综合指数重要的基础安排,诸多市场专业人士认为当前上市第11个交易日计入新股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的表征准确性与稳定性。在充分借鉴国际代表性指数有益经验,客观分析境内新股市场特点的基础上,对新股计入上证综合指数进行调整。
国际代表性指数通常根据所在国家和地区市场特点,设定新股计入指数时间。一般而言,新股需经历充分的市场定价博弈之后才被赋予计入指数的资格,如新股上市满12个月才具备资格计入标普500指数,新股上市满3个月才具备资格计入STOXX欧洲全市场指数。同时,为保持指数的市场代表性,部分代表性指数会设定大市值新股的快速计入机制,如恒生综合指数对市值排名前10%的大盘新股设定了上市第11个交易日快速计入机制。
当前A股市场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连续涨停”及高波动现象。2014年至2019年,沪市共上市新股563只,上市后平均连续涨停天数为9天,217只新股连续涨停天数超过10天,新股以涨停价计入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客观反映市场真实表现。2010年至2019年,沪市新股1年内平均收益波动率约为同期上证综合指数的2.9倍,计入高波动新股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的稳定。
因此,将新股计入上证综合指数的时间延迟至上市1年后。考虑到大市值新股价格稳定所需时间总体短于小市值新股,为保持上证综合指数的良好代表性,对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沪市前10位的大市值新股实行上市满3个月后计入。
问题3:为什么上证综合指数样本剔除被实施风险警示(ST、*ST)的股票,是否会影响综合指数的定位?
答: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了风险警示制度,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存在较高风险,基本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价值受到影响,难以代表上市公司主流情况。剔除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有利于上证综合指数更好发挥投资功能,更好反映沪市上市公司总体表现。诸多国际主要综合指数样本范围只包括市场绝大多数股票,如纳斯达克综合指数剔除纳斯达克市场作为第二上市地的股票,STOXX欧洲全市场指数、恒生综合指数只涵盖市场市值95%的股票。截至5月底,上证综合指数样本中包含85只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合计权重0.6%。因此,剔除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不会影响其综合指数定位。
问题4:将科创板证券纳入上证综合指数样本空间是出于什么考量?
答:一般而言,证券市场新板块上市的证券通常需经一段时期跟踪评估后才会考虑计入市场代表性指数。自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创板证券上市至今,上交所已持续跟踪评估近一年时间,科创板整体运行平稳。截至5月底,科创板上市公司达到105家,总市值1.6万亿元,已成为沪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创板证券计入上证综合指数的必要性日益凸显。科创板上市公司涵盖诸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证券的计入不仅可提高上证综合指数的市场代表性,也将进一步提升上证综合指数中科创型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占比,使上证综合指数更好反映沪市结构变化。
考虑到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涉及新股计入时间的调整,科创板证券按照修订后的规则纳入上证综合指数,有利于保障上证综合指数规则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问题5:上证综合指数制修订的实施是否会影响指数的连续性,是否会影响投资者观测市场行情?
答:本次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的实施,借鉴国际代表性指数编制调整的做法,拟采用无缝衔接的方式进行,即指数编制方案变更生效日点位与前一交易日点位无缝衔接,生效日实时点位基于前一交易日收盘点位及样本股当日涨跌幅计算。因此,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的实施不会影响上证综合指数的连续性,不影响投资者观测市场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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