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发审委审核江西宏柏新材料、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等2家公司IPO申请,审核结果是都获通过。这样,除上海罗曼照明科技在上会前被取消审核外,到6月18日,发审委2020年共审核75家公司的IPO申请,其中72家获通过,只有北京嘉曼服饰被否决,扬州海昌新材、广州若羽臣科技被暂缓表决,通过率高达96%。
单位:万元
过会的江西宏柏新材料,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控股股东为宏柏化学及宏柏亚洲,均注册在香港,一个公司2个控股股东还是很少见的。3名实际控制人都是中国台湾人。公司收购的自备电厂对外销售电力,2018年才停止。
过会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有7人,控股结构相当复杂。2017-2019年,京东方都是公司第一大客户,来自京东方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都超过30%。京东方2018年、2019年营收持续增长,但扣非归母净利润2018年同比大幅下降77.27%。2019年亏损11.67亿元。第一大客户盈利能力恶化,是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重大挑战。另外,报告期公司向控股股东采购的商品和服务较多。
一、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我国含硫硅烷制造细分行业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与境内外大型轮胎制造商韩泰轮胎、德国马牌轮胎、固特异轮胎、锦湖轮胎、普利司通轮胎、米其林 轮胎等建立了长期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 19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目前总股本2.49亿股。
目前公司共有子公司 5 家。截至2019年6月末,员工总数1032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宏柏化学及宏柏亚洲,合计持有公司 56.13%股份。宏柏化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宏柏新材 30.37%的股份。宏柏亚洲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持有宏柏新材 25.76%的股份。两控股股东注册地均在香港,股东均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三名自然人。
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3人。
纪金树,男, 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专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林庆松,男, 1956 年 3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专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
杨荣坤,男, 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现任公司董事。
报告期业绩持续增长
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35亿元、7.75亿元、10.13亿元及5.23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71亿元、0.90亿元、1.76亿元及0.79亿元。
单位:万元
主要关注点
1、自备电厂对外销售电力,2018年才停止
公司于2012年收购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维高科拥有33MW热电联产机组,可提供 225MT/h 蒸汽,不但解决了公司当前的能源和蒸汽供应问题,并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张提供了有力保障。江维高科运行中的机组已办理了发电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36年8月21日。
招股书解释,江维高科在被公司收购前已向化工园区内部分企业供电,于 2018 年停止对外供电, 改为完全自用。发行人已取得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确认截至 2019 年 4 月 1 日,三年内该局未对江维高科实施过行政处罚。
2、1项产品产能利用率不足
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主要包括中间体γ1、γ2 及终产品 HP669、HP1589、 HP669C、HP1589C 等。从工艺流程看,γ1 和γ2 为公司生产流程中的核心环节。报告期内,公司γ1 的产能利用率较为理想。γ2 的产能一直是4500万Kg,利用率虽然一直上升,但到2019年6月只达到81.48%。
招股书解释其产能利用率不高主要系受前序生产环节的产能限制所致。
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所在行业整体开工率不足,主要产品价格报告期内波动较大。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近年来行业现状、环保政策及自身核心竞争力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自身产能利用率显著高于行业整体水平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一致;说明主要产品的定价原则及调价机制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针对同类客户相同产品定价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结合销售流程、结算方式、物流情况,以及发行人、贸易代理商、最终客户等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情况,说明将贸易代理商界定为经销商客户是否准确,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新冠疫情、汽车行业景气度等因素,说明发行人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020年上半年及全年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报告期内波动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金额的波动情况是否合理,主要产品单位人工费用波动较大且波动方向不完全一致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的变动情况,与公开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同类原材料不同供应商相同年度采购单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设立后不久即与发行人合作且采购金额较大的情形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通过贸易供应商采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采购单价与生产型供应商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小幅波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主要客户产品毛利率与同期同类产品毛利率平均水平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相同客户同类产品不同年度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部分产品经销毛利率高于或接近直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一致;经销商是否存在合理的盈利空间;内外销模式下同类产品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其中2018年外销毛利率明显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年毛利率下滑的影响因素及其可消除性,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一致;预计2020年毛利率是否会出现持续下滑情形,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公司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集中于显示面板领域,占比约 95%,其他领域市场占比 5%左右。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 10 月, 2017 年 8 月 24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目前总股本7636.16 万股。
公司有 3 家全资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截至2019年末,公司员工总数193人。
2019年6月19日申报材料后,7月12日被抽中现场检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电化集团,持股比例为 56.16%;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等七人,签有《一致行动协议》。
公司控股结构复杂。公司控股股东为电化集团,电化集团上面有4个法人股东,其中第一大股东利生投资持股38.39%,七名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利生投资90%的股权。
蒋慧儿女士,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MBA,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长。
黄招有先生,1942 年 8 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理事长,杭州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
蔡江瑞先生,1963 年 5 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MBA,现任公司监事。
徐华先生,1965 年 8 月出生,是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现任公司董秘。
报告期业绩持续增长
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03亿元、5.13亿元、5.25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662万元、8609万元、9470万元。
主要关注点
1、第一大客户营收持续增长,近2年净利润持续大幅下降
2017年、2018年、2019年,京东方集团都是公司第一大客户,来自京东方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是30.08%、30.56%、34.01%。
京东方全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月登陆深交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代码000725。公司是显示面板大王,显示面板总体出货量保持全球第一。
我们再看京东方近4年的业绩,发现京东方大而不强,营业收入达千亿,但盈利能力很弱。
单位:亿元
京东方自2016年至2019年4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但净利润却变动很大。归母净利润2017年度最高,达到75.68亿元,然而2018年就只有34.35亿元,下降幅度高达54.62%。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只有19.19亿元,比2018年又下降44.13%。这4年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变动幅度更是上天入地,2016年只有0.13亿元,2017年高达66.79亿元,上涨512倍。2018年又大幅萎缩到15.18亿元,比2017年下降77.27%。2019年扣非归母净利润是亏损11.67亿元。
京东方202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更惨,营业收入同比只下降2%,归母净利润下降46%,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243%,亏损5亿元。
拥有这样的第一大客户,是不是有点尴尬?不免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所担心。
2、公司向控股股东采购的种类甚多
公司控股股东为电化集团,兆恒工程为电化集团控股的子公司、临江热电是控股股东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向电化集团及兆恒工程、临江热电采购了如下众多的物品、服务。2017年、2018年、2019年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552万元、1871万元、1380万元。
招股书解释,2017 年公司通过电化集团采购设备耗材、配件,2018 年起公司不再发生上述关联采购。2018 年 1 季度公司陆续完成了电力、蒸汽和自来水的独立开户,不再通过控股股东采购。通过上述措施,公司报告期各期向控股股东采购等交易金额呈下降趋势,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重逐年下降。
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发行人存在租赁控股股东生产厂房、土地、公共设施,以及向控股股东采购能源和后勤服务等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7年12月及2018年1月,发行人通过增资、购买等方式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相关评估方法是否符合评估准则的规定,评估价格是否公允;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下属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共同客户、共同供应商情形,是否存在资产及人员混同的情形;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否对发行人独立性构成重大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约4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未直接向LGD销售而是通过中间客户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终端用户为LGD的销售客户销售单价及销售量的变化情况,是否具有合理性;汇率变动对发行人收入、财务费用、净利润的敏感影响,发行人针对汇率变动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发行人通过上述中间客户进行销售,同时向普安纳株式会社、三浦商社和晶迪株式会社支付佣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构成商业贿赂;各推广商佣金计算范围及计算标准,佣金核算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与发行人相应出口客户实现销售收入是否具有匹配性;中间客户及推广商的股东及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及控股股东是否具有关联关系。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显影液产品,报告期内毛利率持续提高。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不同等级显影液对应的具体下游应用、行业发展趋势、发行人目前研发情况,说明发行人所具有的技术优势及竞争力;说明报告期发行人毛利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与上游氟产品供应商以OEM的合作模式进行生产销售BOE蚀刻液的商业合理性,销售BOE蚀刻液毛利率的合理性;说明同类产品主要客户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2019年度发行人销量增长幅度小于市场需求增长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长期不利影响;结合下游行业需求景气情况、环保政策的影响、发行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客户情况、同行业产能扩展情况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订单变化情况等,说明毛利率增长的趋势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