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帅 5月26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根据一般授权完成向新湖中宝集团发行股份,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2020年5月26日已落实完成。
此前4月26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30.685亿港元认购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3.23亿股H股股份,每股价格为9.5港元。如上述交易完成后,新湖中宝将占绿城中国总股份数的12.95%。倘若未能于今年5月24日前完成本次交易所需必要批准,本次交易终止。
此次最新公告披露,新湖中宝认购的绿城中国H股股份已交割完成。交割完成后,新湖中宝持有绿城中国3.23亿股H股股份,占绿城中国总股份数的12.95%,并成为绿城中国的第三大股东。
同时,如此前披露公告所示,新湖中宝将向绿城中国董事会派驻一名非执行董事武亦文。此次最新公告披露,绿城中国董事会已审议并批准有条件委任武亦文为非执行董事,自2020年5月26日完成起生效。武亦文将根据绿城组织章程细则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