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张蕴琛) “准备好材料,到义乌市税务局窗口,几分钟就办好了。”近日,义乌市登策贸易有限公司会计李英燕办理了公司从义乌市税务局成功迁移至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的业务。“放在以前得跑到迁入地税务局才能办理,等待时间长则10天,现在随到随办。”
目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宁波市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已经完成“便利企业跨省迁移业务办理”,且办理时限从5个到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记者近日从省税务局获悉,截至6月底,长三角区域内已有89家企业通过新流程办理了相关业务。
据悉,在2019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6条征管和服务措施中,有6项任务已按计划圆满完成,10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长三角一体化电子税务局也已正式启用。
跨省事项办理方面,“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也均已完成。
同时,三省两市还推动了执法标准一体化。针对“制定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标准”两项任务,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共同推出了首批事项清单,包括18项“首违不罚”清单和19项申报、发票类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并对外联合发布公告。这是全国首次跨省(市)税务机关联合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迈出了跨省(市)税务行政处罚的裁量权行使“度同尺、权同衡”的第一步。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