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澳大利亚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31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0年8月31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商务部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酒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葡萄酒产业正式提交的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以下简称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规定,2020年8月14日,商务部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澳大利亚政府发出磋商邀请,并于8月27日与澳大利亚政府进行了磋商。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相关葡萄酒的合计产量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申请的规定。
申请书主张,申请调查产品接受了澳大利亚政府的补贴,澳大利亚相关葡萄酒产业(企业)可能受益的补贴项目共计40项。经初步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公告称,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0年8月31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本次调查自2020年8月31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