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此前发布通知,2020年7月1日起,新车在配置选装中应增加“ETC车载装置”一项,供用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是否选装。
目前需选装ETC的车型为:乘用车、货车、客车以及专用车。三轮车、城市公交车等无法上高速以及仅仅在城市内部使用的车辆无需增配。
简单来说就是:自2020年7月1日开始, 国内销售的新车都将提供ETC配置的选装, 可以在买新车的时候,自由选择是否提前安装ETC。也就是说在买车的时候,如果有安装ETC的需要,可以直接帮你把ETC装在车内。
此外,设置六个月过渡期,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过渡期内,车辆产品选装的ETC车载装置,可采用直接供电方式,也可采用非直接供电方式,并在《公告》参数中进行备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选装采用直接供电方式的ETC车载装置。
也就是说到明年1月1日之后,ETC装置将成为汽车的一项自带配置。
7月
全国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禁止生产“国五”标准轻型汽车
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
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施行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日前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主要变化:
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加速药品上市注册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建立药品加快上市注册制度,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对符合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申请适用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程序。
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国家药监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在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药品生产企业应实施药品追溯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按照规定赋予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追溯标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药品追溯,及时准确记录、保存药品追溯数据,并向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出台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
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仅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仍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制。国家发改委在向地方下达投资计划时,具体到项目的,应当按项目明确资金安排方式;打捆、切块下达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分解投资计划时,应当按项目明确资金安排方式。
政府采购需提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除采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各单位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和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更改和删除农村土地承包数据
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数据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损毁或丢失。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复制、更改和删除数据。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承包农户、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相关资料。
涉刑案件风险管理办法发布
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等8项文件同时废止。
《办法》适用于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案发银行保险机构在知悉或应当知悉案件发生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确认报告分别报送法人总部和属地派出机构。
饲料禁止含有促生长类药物添加剂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此前已生产的商品饲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
公职人员玩忽职守将被政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月1日起施行。统一设定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政务处分。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都将受处分。
植树节正式写入法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7月1日起施行,明确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
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7月1日起施行。明确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来源:YNTV2都市条形码、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中国公路、浙江发布、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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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