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州市资规局发布了2020年的第六场土拍公告,8月28日将要出让14幅地块,共计570.90亩,约38.06万方土地,起拍总价88.91亿!
比起“下半年第一次土拍”“全年出让土地数量最多”这些噱头,小编觉得这一次更值得关注的其实是“社会租赁住房”——在这一次的土拍中,安商配明显减少,而且第一次出现了配建20%自持社会租赁住房的硬要求(2020-34号连潘地块)。
继今年6月土拍首次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方式出让土地,这是把社会租赁住房再往舞台中央推了一步,搞明白社租房的玩法,对接下来要拿地房企来说就尤为重要了。
疯狂抢戏的社租房,究竟有何背景?
在这一次土拍中,宗地2020-33、34、35、37、38、39号均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方式出让,其中,位于连潘的宗地2020-34号甚至直接约定: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20%的自持社会租赁住房。
这也是竞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占比首次在土拍前设定,很有可能,未来这种方式会成为主要的土拍模式。
社会租赁住房这个概念在福州市2017年出台的《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就有介绍:“……在原有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租赁住房,扩大了住房保障福利的覆盖范围,并对配后监管做了进一步规范。”
到了2019年,福州市又被列入中央财政补贴社会租赁房的16个试点城市之一,租赁住房的战略意义再上一个台阶。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在公租房基础上推出的“扩大版”,仍属于“住房保障福利”,只是适用范围更广,监管更严格。这个产品的诞生本质上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住不炒”的精神,通过政策性租赁住房和社会化租赁住房互为补充的方式,来解决市民住房难问题。
社租房,是房企的“香饽饽”吗?
把社租房作为土地出让的竞价条件在福州始于今年的6月24日,当天的土拍上,有七个地块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方式出让。 为了打好头炮,当次土拍在出让条件上也给足了利好,于是房企们纷纷撸起袖子,某房企为了拿下当场出让面积最大的宗地,竞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甚至达到了24轮。
(福州四城区2020年第五次公开出让现场第一次推出“竞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出让方式)
但是,他们真的做好了“自持”的准备了吗?小编以为,未必。
很多房企对于自持社租房并没有一个充分的认识。毕竟在业内,“以租代售”、“分割转让”这样暗度陈仓的手段也不少见,多少房企是抱着“先拿地后想办法”的心态来抢地的?
然而,陈仓有这么好“暗度”吗?
建设、装修、租赁、产权……监管无死角的“社租房”
我们拿接下来8月28日土拍的2020-34号连潘地块来举例,比起“竞自持”,这块地更特殊,它是直接约定了“建设20%自持社会租赁住房”,而且在竞价基础上,这个比例还可能上升。 这个“自持”是什么概念?我们来读一读公告:
(出自《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这是建设上,再看装修上的:新建、改建、配建租赁住房项目实行装修一次到位,未按要求装修到位或不符合装修标准的,不予通过核验,装修参考标准分为公关和套内两部分。
(摘自《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
但这还没完,根据福州市《关于国有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的规定:
(出自《关于国有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装修、租赁、产权……这么看来,政府对于社租房自持的监管已经是覆盖了全流程和全周期,针对“以租代售”“分割转让”这些可能出现的“擦边球”行为,已经是“把丑话说在了前头”。
虽然福州的社租房政策刚刚起步,但是诸如北京、杭州等先行城市已经对违反规定的房企给出了处罚样板:在北京,违规房企是被纳入"黑名单" ,取消续参与本市土地招拍挂资格,对其开发资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在杭州,会作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取消后续参与本市土地招拍挂资格。 所以,对房企来说,这一次势必没有暗度陈仓的机会。
面对新鲜登场的“竞自持社租房”玩法,考量自己是否有自持长租公寓的能力,是否有社租房建设运营的规划,稳扎稳打,谨慎客观,不抱侥幸,不走偏门,才能避免在拿地上栽了跟头。
【来源:福州日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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