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说明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根据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安排,林晓珺女士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林晓珺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并专注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林晓珺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晓珺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来林晓珺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
林晓珺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公司内控建设、费用把控等方面做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林晓珺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袁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袁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袁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袁彬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袁彬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袁彬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袁彬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袁彬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进行资格审核、独立董事确认: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云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云雷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原林晓珺女士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非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董事会同意提名冯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冯昵女士当选后,将接任原袁彬先生担任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冯昵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候选人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且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昵女士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张云雷先生、冯昵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云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冯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 附件:
1、张云雷先生个人简历
张云雷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读于长江商学院。1998 年 9 月至今,担任海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世鑫铭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玖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环亚众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张云雷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80%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冯昵女士个人简历
冯昵女士,196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6 年 1 月至今,担任瑞华会计师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授薪合伙人。
截至目前,冯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