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上述经销商授信的总额度,即3亿元。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0年7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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