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期待已久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由商务部和发展改革委发布,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负面清单条数再次缩减
本次修订坚持两个负面清单修订只减不增。全国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
主要变化:一是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二是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三是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从2017年我国首次提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至今,限制性措施条目在过去3年已经从93条减到33条。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此前表示,全面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实行单独针对外资的限制要求。
多领域扩大开放
一、服务业领域
金融领域内,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此前的清单中2018年已经取消了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崔凡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比限制按照既定的开放时间表已经全部被取消,2020年被称为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元年。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二、制造业、农业领域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的规定,同时调整了民用机场条目的规定。
崔凡表示,可以预见,今年对商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和最晚2022年对乘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也将带来各大汽车业巨头对中国的进一步投资。
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崔凡表示,每一个负面清单条目的取消或放宽都意味着一个更加开放的领域,会带来相应的外资流入,压缩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当前形势下有利于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有利于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三、自贸试验区进行先行先试
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还在医疗和教育领域继续先行先试。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做了衔接,一是落实外资准入管理。二是调整中外合作经营限制性规定。比如,将“医疗机构限于合资、合作”的条目调整为“医疗机构限于合资”。三是增加负面清单豁免规定。即“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特定外商投资可以不适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相关领域的规定”。
在全球跨国投资连续下滑的背景下,2017年到2019年我国吸引外资分别达1363亿美元、1383亿美元、1412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