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李礼 7月30日,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称,将为阳光城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有限公司、绵阳恒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4.82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为中诚信托26亿元信托融资项下共同债务人,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持有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温州市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温州光悦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光大银行佛山分行提供3.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绵阳恒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绵阳市商业银行城郊支行提供5.32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5个月。作为担保条件:绵阳恒汇房地产以其名下部分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6.1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4.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37.3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13.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8.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9.43%。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62.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7.15%。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