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并要求各公司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提高产品管理水平。
首先,银保监会披露了其在产品核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材料、产品设计、产品条款表述以及产品费率厘定方面,共计19家保险公司被点名。
逐一来看,银保监会指出部分保险公司产品材料问题,一是报送不规范,如,东吴人寿报送的2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费改信息表无相关人员签字;二是文件引用有误,如,复星联合健康报送的某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精算报告引用已废止文件。
产品设计方面,银保监会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存在长险短做和预定退保率畸高问题。如,北京人寿、瑞泰人寿报送的某两全保险和平安养老报送的某万能型年金保险,产品现金价值设计不合理,存在长险短做风险隐患。二是预定退保率畸高;合众人寿报送的某两全保险,利润测试前5个保单年度退保率过高。
同时,银保监会指出北京人寿存有条款表述与法律规定不符问题;阳光人寿、恒大人寿、北大方正、瑞华健康、国宝人寿、昆仑健康、平安健康和友邦人寿等公司报送的部分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等待期、保障责任或责任免除约定的判定条件不合理;恒安标准、东吴人寿报送的某医疗保险续保约定不合理。
产品费率厘定方面,银保监会指出部分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服务费用占保费比例超过监管规定。如,德华安顾报送的某医疗保险,健康管理服务费用占比过高,不符合相关要求。
此外,海保人寿、人保寿险因产品组合销售规则存在缺陷被点名;弘康人寿等公司因报送的3款产品,精算报告关于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方式与精算规定要求不符。
其次,银保监会还对新华人寿销售误导行为进行通报。《通报》显示,新华人寿某长期分红年金保险销售误导问题在某省集中暴露,引发非正常退保和群体性事件风险。
经查,该公司销售宣传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夸大产品收益,部分保单存在“十年翻番”的误导宣传;二是隐瞒保险期间,该产品保险期间为保单生效起至投保人80周岁,部分投保人误以为保险期间为10年,84%的保单将于今明两年满10年;三是隐瞒退保有损失,不告知投保人提前退保只能领取保单现金价值,扣除费用之后的现金价值可能低于投保人所缴保费。
对于新华保险销售误导问题,银保监会表示,“上述问题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追责”。
最后,银保监会重述对普通型产品提出新的精算要求,同时,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产品开发,加强销售管理,优化客户服务。严禁异化产品设计,通过现金价值计算、退保率、费用率等精算假设参数调整变相突破产品监管规定;严禁主附险搭配错乱,产品销售使用偏离设计初衷;严禁对产品期限、保险利益等进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