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魏茹)10月19日,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便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16日获悉股东河南新盛林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林商贸”)减持股份和河南朴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年商贸”)增持股份一事,且股份变动为股东自愿行为,不涉及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以及司法裁定等文件。
根据公告显示,新盛林商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大宗交易的转让方式减持酒便利股份约418.36万股,占酒便利总股本的5.57%。交易完成后,新盛林商贸不再持有酒便利股份。同时,朴年商贸增持酒便利股份约418.36万股,占酒便利总股本的5.57%。据悉,朴年商贸此前并未持有酒便利股份。
对此,酒便利方面称,此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涉及投资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