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从证监会官网获悉,安徽凤台农商银行定增申请获证监会反馈意见,需就信息披露情况、营业支出变动情况、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高等补充说明。
申请材料显示,2018年至2020年1-9月,凤台农商银行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分别为23.69%、67.32%、64.42%,明显高于监管要求。证监会要求该行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单一客户名称、各期授信额度,各期该单一客户实际贷款金额,客户贷款是否存在逾期,单一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财务指标方面,凤台农商银行还需补充披露营业支出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并说明变动原因。
证监会始终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在审核中对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把关。对于此次定增申请,证监会要求凤台农商银行补充披露是否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保障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东能够及时便捷获取公司信息。
此外,凤台农商银行还需补充披露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具体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了解,凤台农商银行本次拟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亿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