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收深交所关注函 要求回应“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开盘跌幅近8%

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讯,拉卡拉今日上午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被要求说明是否在炒作股价,以及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该关注函主要源于拉卡拉于上周五(11月26日)在互动平台公开表示央行新规“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

受关注函影响,拉卡拉股价开盘即下跌7.97%,截至财联社记者发稿时,该公司股价略有回升,但跌幅仍达6.4%。拉卡拉方面目前暂无回应。

上周五市场有传闻称,“央行将于明年3月1日起禁止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性收款”、“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随后央行回应称,该说法系市场对《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误读。

而拉卡拉在当天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日,拉卡拉股价上涨18.02%。

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指出,2018-2020年,拉卡拉的支付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92%、88.71%和 83.95%,逐年下降。深交所要求拉卡拉结合《通知》相关规定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以及拉卡拉认为《通知》所列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同时要求拉卡拉核实说明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央行《通知》是要求具有明显商户特征的个人收款码,转变成为商用收款码,并非禁止收款码的使用。”一位支付行业分析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拉卡拉在银联卡收单方面更有优势,而此次新规主要涉及的是二维码收单业务,但拉卡拉的二维码收单业务在其总体业务中的占比较小。拉卡拉主要业务是银行卡收单方向,但若说拉卡拉能在个人收款码变更为商用收款码的过程中可以 “极大提高市场份额”,仍需其提供更多的数据加以证明。

根据拉卡拉2021年半年报公布的数据来看,该公司境内境外银行卡交易金额2.1万亿元,同比增长46%,银行卡收单规模位居行业第二。而扫码交易金额仅为4847亿元、笔数44亿笔,同比分别增长63%、44%。

此外,深交所强调,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拉卡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7.93亿元、9.01亿元和7.4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6.99%、13.53%和5.00%,增速持续放缓。

深交所还要求拉卡拉结合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报告期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持续性等,补充说明公司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上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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