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杜绝“隐性门槛”

上交所7日消息,上交所于近日梳理编制了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上交所表示,此次向市场公开发布自律监管、市场服务事项及办理依据,旨在全面杜绝可能存在的“口袋政策”“隐性门槛”等问题,推进“阳光监管、透明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便利和稳定预期。

公开“职责清单”

提升监管服务透明度

上交所本次编制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以新证券法确立的交易所职责定位和功能属性为主线,重点厘清事项类型、性质与办理依据。对于自律监管事项,强调健全并公开监管标准,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并充分保障监管对象合法权益;对于市场服务事项,要求简证便民、及时高效,公开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充分便利服务对象。

上交所本次系统梳理明确了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共计42项。其中,自律监管事项18项,涉及证券发行上市监管、证券持续监管、证券交易监管、会员监管和自律管理与救济等5类;市场服务事项24项,涉及证券发行上市服务、证券交易服务、会员服务、上市公司服务、期权与基金服务等5类。上交所同时列明了每一件事项对应的主要规则依据,以方便市场主体查询使用。后续,上交所将根据市场与业务发展情况,对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

在梳理并公开市场服务事项的同时,上交所对市场服务事项的办理标准和流程进行了评估,着力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条件和材料要求,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便利。例如,制定并发布业务指南,对协议转让业务实行“一站式办理”和“清单式核对”,并简化了要约收购豁免行政许可文件、夫妻共同财产同意转让的公证材料、证明实际控制关系的法律意见书等若干材料要求,大幅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办理成本,进一步提高了业务办理预期。制定并发布司法协助业务办理指南,明确了协助核查事项范围、办理材料和流程等。后续,上交所将抓紧对各类市场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进行整合归并,采用“一本通”手册等方式,便于各类市场主体按需查阅使用。

落实新证券法

优化自律规则体系

上交所表示,新证券法强化了交易所的自律管理职责。围绕新法的贯彻落实,上交所抓紧推进“章程”“交易规则”等基本业务规则及配套细则的制定和修改。截至目前,已制定业务规则26件,修改规则10件,全面夯实了发行上市审核、持续监管、交易组织和会员管理等方面的自律管理规则基础。

与此同时,为了提升规则体系的友好性,上交所以“层次分明、体例清晰、易懂好用”为目标,针对现行规则体系规模庞大、层级丰富的特点,大力“合并同类项”和“删减冗余项”,对业务通知、指南等低位阶规范进行整合归并,对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规则予以废止。本次清理集中废止了13件业务规则和33件业务指南,规则体系“瘦身”效果初显。

后续,上交所将加快整合优化业务规则体系,便利市场主体查阅规则、理解规则、使用规则,不断提高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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