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 王微: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多重意义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并对全面促进消费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国内消费市场升级的高级形态,也是对接全球消费市场、吸引全球消费者的枢纽和平台,是具有丰富消费内容、高端消费品牌、多样消费方式、优越消费环境且能够吸引全球消费者的高度繁荣的消费市场。可以说,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全球消费市场发展的制高点,是全球消费资源的集聚地,也是引领全球消费创新的风向标。
随着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持续提升,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国内外消费联动日益形成,城乡消费一体化不断强化。在此背景下,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具有多重意义,既有利于全面促进消费,培育以消费为动力促进和带动经济的新增长极,又有利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发挥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优势,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环节和新型平台,还有利于增强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其引领和带动作用,形成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合作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良好态势。
加快培育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需以国际化为导向,以全面促进消费为核心,以提升城市消费能级为抓手,多措并举。
一是优化供给结构和提升供给质量,加快聚集全球优质消费资源和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和发展各类消费服务产业,引导企业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发展品牌经济。
二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消费商圈,立足城市布局和特色,加快商业街提档升级,塑造新型消费场景,推进智慧商圈建设,完善城市商业街区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消费基础设施和氛围,打造一批享誉世界的标志性商圈。
三是推动消费融合创新,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等,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商旅文体融合,推动消费新业态、新品牌、新场景、新平台加快发展。
四是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营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消费环境,开展城市环境美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便捷高效的立体交通网络,建立健全高效物流配送体系;健全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体系。
五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加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协调联动,形成以中心带动周边、以周边支撑和服务中心的城市群一体化消费市场,推动区域消费联动发展。
六是完善消费促进机制,制定和完善促进消费的相关政策,提升入境消费便利化程度,完善免税退税政策,多方面提升城市消费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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