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超华科技(002288)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称:根据年报披露,公司因以前年度事项引起民事赔偿诉讼,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与公司达成和解、调解及作出判决的案件900余件,涉及金额9000多万元。截至2020年7月1日,上述案件中累计和解/调解的案件数量为615件,已支付赔偿款6565.53万元,占上述案件涉及金额比例为66.93%。
造成超华科技赔偿投资者近亿元的原因,是其6年前虚增277万元收入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12月15日,002288超华科技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证监会查明,超华科技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28.01%,虚增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当期合并净利润的23.71%。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介绍,超华科技投资者索赔案中,超华科技一审、二审都败诉情况下,又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再被驳回。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该案的索赔条件和诉讼结果已经完全固定,后续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风险较小。但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受损投资者应积极起诉索赔,才能获得赔偿挽回损失。
目前超华科技诉讼时效仅剩3个月,将于2020年12月15日届满,如果受损投资者超过诉讼时效未提请诉讼索赔的,将永远失去索赔机会。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002288超华科技,且在2017年9月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者可以参与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炜衡金融315团队将协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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