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

本报北京6月29日电(记者王观、曲哲涵)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港,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公告明确,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公告》主要调整包括: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四是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五是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441 字。

转载请注明: 提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