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24日,深交所向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佳医疗,300273.SZ)原控股股东郝镇熙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和佳医疗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公告显示,2019 年 12 月 20 日,郝镇熙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与吴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200 万元,并在合同中约定由公司作为该笔债务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郝镇熙自行出具相关文件并使用公章签署该合同,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前述担保已于 2020 年 4 月解除。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和佳医疗(300273.SZ)原控股股东郝镇熙收深交所监管函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262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