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9月22日,为做好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基础设施基金试点顺利实施,中国证券协会发布关于就《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据介绍,《细则》的起草思路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总结经验。结合首发股票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经验,明确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基本行为规范、负面行为清单等内容。二是突出特点。梳理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发售的特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强调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具体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三是建立差异化自律措施。按照处罚措施与违规行为的主观恶性、危害程度、不良影响等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差异化、有针对性的自律措施,提高自律处罚的有效性。四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其财务顾问在询价和发售过程中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监测责任,强化事前事中把关,减少违规行为。
其中关于明确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注册要求。明确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注册为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
明确违规行为的自律处罚措施方面,要求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负面清单违规行为一次的,将相关配售对象列入基础设施基金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六个月;出现两次(含)以上的,列入限制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出现其他违规情形的,协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责令整改、暂停新增配售对象注册、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等自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