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胡萌)9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显示,北京证券交易所贯彻注册制理念,审核要求与公开发行并上市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保持一致,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通过问询督促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等相关主体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意见稿还显示,北交所充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在重组认定标准、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及注册范围等方面坚持合理性和必要性原则,防范并购风险与提升市场效率并重,支持企业利用重组做大做强。
同时,北交所坚持审核公开透明。将申请受理、审核问询、并购重组 委审议等重要节点和流程的相关信息向市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吸收借鉴科创板、创业板试点经验,规定审核时限,明确市场预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