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2月1日电 《上海证券报》1日刊发题为《保险集团公司监管新规落地 明确可投企业类型和比例限制》的报道。文章称,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保险集团公司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促进金融保险业健康发展。《办法》强调,保险集团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坚持保险主业原则,并进一步明确了保险集团可投资企业类型和投资比例限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说,近年来,保险集团公司自身的发展水平和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监管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保险集团发展和监管的要求,有必要进行修订。截至2020年末,我国共有13家保险集团,总资产22万亿元,保险集团及其所属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主体中占据主导地位。
《办法》中最重要的内容是,提出保险集团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坚持保险主业原则,并对投资比例进行了限制。《办法》称,在尊重子公司及其他成员公司独立法人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对全集团的股权投资进行统筹管理,防止无序扩张。《办法》同时完善了非保险子公司监管,明确保险集团可投资非保险子公司的范围和相关条件。
银保监会上述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推动保险集团聚焦保险主业,加强股权投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办法》同时弥补了保险集团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管空白,引导保险集团建立规范、有效的非保险子公司管理体系,并通过投资非保险子公司优化集团资源配置、发挥协同效应、提升集团整体专业化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有效促进保险主业发展。
《办法》还加强了保险集团公司治理监管,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具有简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权结构,与下属成员公司股权控制层级合理,强化保险集团公司对整个集团公司治理的主体责任;同时增设“风险管理”章节,强化保险集团风险管理,要求保险集团公司整合集团风险管理资源,建立与集团战略目标、组织架构、业务模式等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