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绿电方兴未艾 未来消纳成本螺旋式上升不容忽视

财联社(北京,记者 徐海东)讯,自今年9月国内绿电交易试点正式启动以来,绿电板块就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热点。而近期国家电网印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12月峰谷电价差进一步拉大等行业事件,以及央行推出碳减排专项金融支持工具等政策,让绿电市场关注度进一步升温。分析普遍认为,在上述背景下,绿电资产面临电力产品溢价、交易优先安排、资金成本降低等多重利好,绿电运营类资产盈利前景看好。

财联社记者通过对电力监管层、行业上市公司、行研人士的多方采访则发现,目前绿电交易规模偏小,难以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来绿电交易规模有较大扩容潜力,但其将受电价波动程度的影响;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绿电给电网带来的峰谷波动形成电力系统性成本,这必将需要绿电通过技术进步不断降低成本、消化上述压力,因此绿电资产长期盈利能力仍取决于自身技术迭代和竞争力。

平价机组料将全部进入绿电市场 市场将继续扩容

今年9月7日,我国绿色电力首日交易共17个省份、259家市场主体参与,达成交易电量79.35亿千瓦时,交投较为活跃。三峡能源(600905.SH)人士透露,公司有2亿千瓦时参与了交易,但这在公司年发电量占比甚小。其后,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陆续开展了一些绿电交易,如11月浙江交易中心促成大唐新能源与银泰百货进行了3000万千瓦时绿电交易。但总体来看,目前绿电交易规模仍较小,交易也无规律性。

电力监管人士向财联社记者指出,相比国网经营区今年上半年直接交易电量10154亿千瓦时,9月启动之初的绿电交易量可谓占比较低。而目前受限于较小的成交规模,绿电交易仍以年度(多月)为周期组织开展。未来随着交易需求的提升,或将组织月度和月内交易,进一步带动交易规模提升。

在供给端,绿电市场并不缺乏潜力。行业人士指出,首批绿电交易价格较当地电力中长期交易价格溢价0.03-0.05元/千瓦时,因此,近年来新建的平价光伏、风电项目都将陆续进入绿电市场交易,从而享受政策红利;而此前存量、享受国家补贴的光伏和风电机组难以“弃补”,短期内不会进入绿电市场。天风证券研报认为,预计2020-2030年我国风电、光伏累计装机容量CAGR(年复合增长率)将分别达到9%、15%,2020-2050年风电、光伏累计装机容量CAGR分别为6%、9%,这将使绿电市场的供给量保持长期增长态势。

但在需求端,变数出现在电价水平。行业专家对财联社表示,今年以来高煤价导致火电成本居高不下,绿电资产因此更具竞争力,“而如果明年煤价回落,电力交易市场价格回落,绿电需求可能走低。”总体来说,绿电将是围绕电力市场交易价格同向震荡,可能略有滞后。

在电源方面,目前参与绿电市场交易的主体,仅限于风电和光伏发电,逐步将扩大到水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记者从多家水电、垃圾发电和生物质发电上市公司了解到,各公司都在密切关注绿电市场动向,并预期近期绿电市场将有进一步政策出台。某垃圾焚烧发电上市公司高管则向财联社记者坦承,目前垃圾发电公司基本都靠政策补贴盈利,取消政策补贴的难度较大,该类公司短期内难以进入绿电市场。

绿电承担电力系统整体成本在所难免

对于绿电板块的投资机遇,观点并非一昧看好。有电力行业人士就向记者坦言,目前绿电相对其真实价值是溢价的,目前火电承担了电力调峰顶峰、系统平衡的成本,而未来绿电可能需要支付这些成本,这将带来绿电资产收益率水平的降低。

“国际上,在新能源发展初期,电力系统存量资源是可以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这时候政策较为友好,但达到一定规模后,会带来整个系统成本的快速上升。”电力监管层人士指出,在我国电力体制下,成本不可能完全转嫁至需求侧承担,这就会倒逼新能源行业进一步技术提升、降低成本。如果新能源行业能够通过技术进步消化系统成本压力,得到更大规模的提升,则又会对系统带来进一步的压力和成本产生,从而产生螺旋式上升。“最终是看系统成本和新能源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本降低的速度,能否实现同步和良性循环”。

在这一背景下,投资人士推荐重点关注两类绿电资产。一是有大量火电存量资产并加快向新能源装机转型的电力公司。有行业人士向记者指出,去年以来煤价高企,实际上打乱了我国电力体制理顺的节奏,“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需要对备用火电资产进行一定的能源补贴,确保其回收财务成本,发挥在整个电力系统调峰顶峰的作用。”而突如其来的煤炭涨价,事实上给电力企业带来了更沉重负担。行业分析认为,在未来煤价走低的时机,火电资产面临的政策将进一步友好。因此,如华能国际、华润电力、国电电力等同时拥有较大存量新能源资产的公司未来估值有望提升。

第二类是本身无火电资产拖累、新能源装机容量有望快速增长的地方发电公司。某券商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地方电企相比央企面临的压力较小,而在江苏、广东、山东等能耗较高的省份,由于此前能耗双控指标压力较大,积极发展绿电的动力也较强。此前12月1日,山东省即印发《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要求六大高耗能行业中煤电、炼化等新建投资项目必须通过使用清洁电力、关停转产、技术升级等方法完成对应的碳排放削减量,否则项目不得投产。中信建投证券研报指出,此类强制要求将推动地区绿电资产的快速发展,绿电交易溢价空间也有望进一步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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