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刚刚又炸了!2倍大牛股连续两日闪崩跌停,高位接盘“血亏”近30%,2万股东炸锅:“太惨了”,发生了什么?
每经编辑 毕陆名
11月30日,继上周五石大胜华(603026,SH)闪崩跌停后,今早再次低开近5%,盘中迅速跳水摁死跌停板。截至收盘,股价报收46.74元/股,成交10.87亿元,最新市值已缩水至不足百亿。
不过这两天账面亏损的还有2.05万投资者,该股自11月25日刷新上市以来的历史高点61.8元后就连续四个交易日下挫,周五、今日更是连续两日跌停,投资者自高点买入已血亏近30%。股价自年中以来已暴涨逾2倍。
对此,股吧网友彻底炸锅。有投资者留言称,“今天本想跌停板抄底的,感觉有恐慌盘在里面,属于超跌,但还是忍住了,因为不清楚为什么”,也有网友吓坏了:“太惨了”,“融资套百之二十”。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近日,石大胜华全资子公司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天津市原龙化工有限公司陷入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涉及金额1698.2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石大胜华为电解液溶剂龙头,公司最核心产品是碳酸二甲酯(DMC)系列,另有甲基叔丁基醚(MTBE)以及液化气、油类和混合芳烃等产品。DMC产品广泛应用于锂电池电解液溶剂、涂料以及聚碳酸酯合成等领域。
石大胜华子公司海润石化起诉天津原龙化工
27日,石大胜华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青岛石大”)因与天津市原龙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原龙化工”)买卖合同纠纷,向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案件涉及金额1698.26万元。
据悉,此案起因是,在2019年5月,青岛石大与原龙化工签署3份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生产的粒碱,共付款1433.59万元。后原龙化工未按合同约定发货,双方解除合同,原龙化工未能退还货款。
据经济导报报道,2019年8月份和2020年6月份,双方就还款问题签署协议,原龙化工仅支付少部分货款(含少量以货抵债部分),余款未能退还。2020年10月底,原龙化工已构成严重违约,无法如约还款,青岛石大于11月中旬提起诉讼。
据悉,此次诉讼请求为判令原龙化工返还青岛石大货款本金1389.74万元、逾期利息308.52万元(暂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以上共计1698.26万元,并判令被告支付自2020年11月1日至实际还款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以本金为计算基数,按年利率15%计算,自2020年11月1日计算至被告还清之日)。
诉讼还请求判令原龙化工法定代表人李连生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青岛石大就原龙化工所有的整套粒钾生产装置所属设备及附属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由原龙化工承担保全费、担保费、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石大胜华表示,此案正在等待一审开庭通知,尚未进行庭审。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股价连续跌停,两券商月内曾研报唱多
值得注意的是,11月以来,东北证券与华西证券双双发布研报唱多石大胜华。
11月4日,华西证券发布研报《石大胜华(603026):业绩符合预期LFP返潮助推电池级DMC价格》,研究员为杨伟。研报称,公司发布2020年三季报,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6亿元,同比下降17.72%,实现归母净利润0.58亿元,同比下降80.9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22亿元,同比增长29.93%,EPS0.28元。其中Q3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82亿元,同比下滑1.78%,实现归母净利润0.99亿元,同比增长27.82%,环比大幅扭亏。公司为国内锂电电解液溶剂龙头企业,逆周期扩产,未来产能逐步释放将为公司来带业绩增长,我们看好公司长期成长,维持“增持”评级。
11月5日,东北证券发布研报《石大胜华(603026)三季报点评:新能源溶剂龙头业绩拐点已现》,研究员为笪佳敏、胡洋。研报称,Q3公司碳酸酯类产品销量7.5万吨,环比+13.2%,均价0.77万元/吨,环比+6.3%,实现营收5.8亿元,环比+20.4%,量价齐升。Q4新能源产业链排产积极向好,PC、油漆涂料等需求持续回暖,公司碳酸酯类产品量价持续维持高位。公司作为全球电解液溶剂龙头,积极布局新能源板块,明年将重归高增长。预计2020-2022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4.8/6.1亿元,对应PE75/19/15倍,维持买入评级。
责任编辑:陈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