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鸿 12月15日,中国海外发展发布公告,深圳领潮(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以下供应链管理协议:
1. 与鄂州中建(一间由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50%及中建股份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50% 的公司)订立锦城国际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领潮同意就中海·锦城国际项目向鄂州中建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2. 与新疆中海(一间由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60%及中建股份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持有40%的公司)订立云鼎大观04区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领潮同意就中海·云鼎大观04区项目向新疆中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3. 与新疆中海订立云鼎大观09区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领潮同意就中海·云鼎大观09区项目向新疆中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4. 与新疆中海订立云鼎大观12区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领潮同意就中海·云鼎大观12区项目向新疆中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5. 与新疆中海订立云鼎大观13区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领潮同意就中海·云鼎大观13区项目向新疆中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6. 与新疆中海订立紫云阁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领潮同意就中海·紫云阁项目向新疆中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7. 与新疆中海订立紫云阁二期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领潮同意就中海·紫云阁二期项目向新疆中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8. 与郑州海捷(一间由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65%及中建股份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35%的公司)订立郑政出(2016)149号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领潮同意就郑政出(2016)149号项目向郑州海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9. 与福州海建(一间由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50%及中国建筑国际与中建股份分别持股75%及25%的公司持有50%的公司)订立锦园全期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领潮同意就锦园全期项目向福州海建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及
10. 与深圳海清(一间由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50%及中国建筑国际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50%的公司)订立慧智大厦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领潮同意就中海慧智大厦项目向深圳海清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就股东而言,供应链管理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并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