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康惠制药及董事长等被责令改正: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等

V观财报|康惠制药及董事长等被责令改正: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等

  中新经纬11月23日电 康惠制药23日盘后公告披露,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邹滨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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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图

  《决定书》显示,经查,康惠制药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

  公司于2022年11月收购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但未按规定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以下简称《5号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二)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1、年报前五大客户金额及占比披露不准确。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前五大客户时未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披露,导致相关金额及占比披露不准确。

  2、年报收入和成本分析项目披露不准确。公司子公司四川菩丰堂药业有限公司业务为中药材种植、收购及中药饮片加工和销售,2022年收入6132.57万元,综合毛利率为12.77%,其中3721.75万元为中药材贸易业务,毛利率为6.67%,属于医药流通业务,公司将其全部列入医药制造业务,导致年报第三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收入和成本分析项目中,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成本分析表等多处内容披露错误。

  陕西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董事会秘书董娟、财务总监邹滨泽对前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5号指引》第十六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康惠制药及王延岭、董娟、邹滨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康惠制药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 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并将严格按照陕西证监局要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按时提交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资料显示,康惠制药主营业务为中成药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近日,因蹭减肥药热点,康惠制药及董事长、董秘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11月6日,上交所公布纪律处分决定显示,在减肥药相关概念处于市场高度关注的时期,上市公司对相关信息的发布应当更加审慎、规范,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其可生产减肥药物相关中间体,但后续又发布公告称,其实际需经小试、中试完成后才可进行相关中间体的规模化生产,其目前不具备相关中间体的生产能力。经监管督促后,公司才补充披露澄清公告。公司在e互动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时任董事会秘书董娟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因上述事项,康惠制药及王延岭、董娟已于10月下旬被陕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康惠制药实现营业收入4.72亿元,同比增加25.88%;净利润922.16万元,同比减少43.30%;扣非净利润555.63万元,同比减少50.78%。

  二级市场上,康惠制药23日高开后震荡,收跌0.29%报20.36元,目前公司总市值20.34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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