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佳霖
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高管及其亲属等人在敏感期进行违规交易,都是因为自身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近日,紫金银行的部分高管也进行了敏感期交易。与众不同的是,这次的“锅”由紫金银行来背:紫金银行在发布业绩快报的时候,“忘记”了自家部分高管刚刚按原计划完成增持,导致这些高管“被动”进行了敏感期交易。
对此,紫金银行发布《关于业绩快报发布相关事宜的致歉公告》。
部分高管7月14日增持股份
未逾增持实施期限
紫金银行高管的增持,要从2021年年底讲起。
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紫金银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并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而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公司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据此,紫金银行拟定了稳定股价方案: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以增持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具体而言,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5%。
上述增持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2022年1月17日,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了该方案。因此,增持实施期限为:即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7月18日。
2022年7月14日,上述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61.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增持金额合计 181.76 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 2.81元至3.19 元。
其中,紫金银行部分高管于2022年7月14日共购入股份28500 股,购入均价为2.82元/股。
值得注意的是,紫金银行高管的7月14日的增持行为,符合原定的增持计划,并未逾期。
为防业绩泄漏
临时发布业绩快报
紫金银行发布业绩快报,是“临时”决定,目的是防止业绩泄漏。
据公告,紫金银行7月21日召开全行半年度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包括中层人员307人,高层人员10人,还有其他工作人员10人。
紫金银行认为,本次本次会议参会人员规模较大。按照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为防止本次半年度工作会议内容外泄,造成定期报告披露前的业绩泄漏,也为了避免股东被不实信息误导,紫金公司临时决定发布业绩公告。
2022年7月23日,紫金银行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根据业绩快报公告,2022年上半年,紫金银行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1.66亿元,同比增加0.56亿元,增幅2.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亿元,同比增加0.75亿元,增幅10.05%。基本每股收益0.23元,同比增幅15.00%。
未充分考虑时间间隔
部分高管“被动”违规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紫金银行于7月23日发布业绩公告,那么7月14日部分高管的增持行为,就构成了敏感期交易。
对此,紫金银行的解释为,“未充分考虑发布时间与董监高人员购入股份的时间间隔,导致公司业绩快报发布日距离本公司部分高管购入股份的时间不足10日”。
在发现该事件之后,紫金银行立刻启动了自查程序,并主动向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及汇报,努力将不良影响降至最低,并采取了如下措施。
首先,延长涉事主体禁止交易时间。根据2022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紫金银行将涉及此事项的增持主体禁止交易时间由六个月延长为一年,禁止交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2023年7月17日。
其次,相关人员承诺股票,解除禁止交易后,如售出7月14日当日购入的股票产生收益,将所得收益上交公司。
此外,紫金公司就本事项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继续加强与董监高人员的沟通,密切关注董监高人员的持股计划及增持动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管理董监高人员的持股变动,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编辑:舰长